DB5334/ T 12.2-2024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香格里拉藏香猪》的第2部分:繁育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香格里拉藏香猪》的第2部分:繁育》由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迪庆藏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香格里拉藏香猪的种猪选择、引种与选留、繁殖、哺乳与断奶。本文件适用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香格里拉藏香猪。
起草单位
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香格里拉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香格里拉市饲草饲料工作站、香格里拉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站、香格里拉市动物卫生监督检验所、香格里拉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迪庆藏族自治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香格里拉市特色产业协会、香格里拉市藏香猪养殖协会、香格里拉市净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起草人
江初农布、金坤福、和正宏、杨绍红、龙志安、吴涛、柏玛、和安、孙灿华、和彩云、杨茂、屈子程、王国顺、和润宏、杨继生、和友、李丽梅、七林卓玛、彭孝丽、董文、肖志平、罗小平
相近标准
DB5334/T12.1-2024《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香格里拉藏香猪》的第1部分:品种要求DB5334/T12.4-2024《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香格里拉藏香猪》的第4部分:饲草饲料DB5334/T12.3-2024《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香格里拉藏香猪》的第3部分:饲养管理DB5334/T12.5-2024《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香格里拉藏香猪》的第5部分:疾病防治DB5334/T13.2-2024《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香格里拉牦牛》的第2部分:繁育DB5334/T8-2022《地理标志产品香格里拉松茸》DB5334/T11.1-2024《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香格里拉藏鸡》的第1部分:品种要求DB5334/T11.4-2024《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香格里拉藏鸡》的第4部分:饲料营养DB5334/T13.1-2024《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香格里拉牦牛》的第1部分:品种要求DB5334/T13.4-2024《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香格里拉牦牛》的第4部分:饲草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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