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329/T 111-2024 机关职工食堂服务规范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机关职工食堂服务规范》由大理白族自治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大理白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机关职工食堂的基本要求、膳食搭配、就餐秩序维护、餐饮节约、安全管理、服务评价与改进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大理白族自治州州级、县(区)级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机关职工食堂服务工作,乡(镇)级公共机构职工食堂可参照执行。
起草单位
大理白族自治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大理州苍山饭店有限公司、大理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剑川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宾川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鹤庆县政府办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南涧县机关后勤保障中心、云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起草人
方银玲、邓渝、张松华、刘云香、唐丽琴、王嫣、杨荔茗、李欣芸、沈润宏、赵红婷、杨锋、高彦武、李凤、王灿章、郭文春、张铭杰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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