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1/T 65.4-2024 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 第4部分:水利工程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 第4部分:水利工程》,主管部门为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水利工程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的防范基本要求、等级划分、重要部位、常态反恐怖防范、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应急管理、监督和评估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已建水利工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的反恐怖防范工作。在建水利工程的反恐怖防范工作可参照执行。
起草单位
杭州市林业水利局、杭州市水库管理服务中心、杭州市公安局、航天科工广信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千岛湖原水股份有限公司、建德市公安局、国网新源集团有限公司新安江水力发电厂
起草人
杨宁、金国栋、丁辉、范晓红、詹德佑、周琮辉、何永甜、江哲晖、鲍红艳、李一宏、陈照威、邱思妍、章玮、陈明、黄辉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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