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4756.3-2024 矿山生态修复规程 第3部分:工程验收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矿山生态修复规程 第3部分:工程验收》,主管部门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确立了矿山生态修复验收的总体要求,规定了验收组织与程序、工程验收和移交归档。本文件适用于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结束后的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验收工作,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的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验收工作参照执行。
起草单位
安徽省公益性地质调查管理中心(安徽省地质调查与环境监测中心)、安徽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安徽省地勘局第-水文工程地质勘查院、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国空间生态修复处
起草人
吴泊人、赵国红、刘海、王旭东、项力、倪明芳、夏登云、陈东风、王晓明、潘茜、笪久林、潘国林、邓祖保、黄健敏、宋阳、李迎春、管政亭、郑立博、张人安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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