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 4809-2024 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主管部门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制鞋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本文件适用于制鞋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起草单位
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安徽省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中心)、无锡中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起草人
赵旭辉、董昊、程龙、王含月、张付海、李启勇、张波、陈文苑、刘阳、王倩、魏桢、吴明胤、刘丽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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