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947.2-2024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设置规范第2部分:禁令标志、指示标志、警告标志、其他标志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城市道路交通标志设置规范第2部分:禁令标志、指示标志、警告标志、其他标志》由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文件规定了城市道路禁令标志、指示标志、警告标志、告示标志、辅助标志的设置原则、基本规定、设置方法等。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市域范围内城市道路的禁令标志、指示标志、警告标志、告示标志、辅助标志的设置。
起草单位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起草人
申婵、于淼、程韫琳、王海燕、王蔚、孙峣、邢毅、冯立华、刘磊、张丙富、陈宏燕、刘明林、李卓然、郭昭、张晨阳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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