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06/T 123-2024 政务服务中心“有诉即办”服务规范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政务服务中心“有诉即办”服务规范》,主管部门为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政务服务中心“有诉即办”工作的服务原则和人员要求、服务流程、评价改进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政务服务中心“有诉即办”的服务。
起草单位
鹤壁市行政服务中心、鹤壁市标准化发展服务中心
起草人
范磊、肖朋磊、蔡田园、孙怡平、马静、党婷、范超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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