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4649.2-2023 智能制造 第2部分:智能工厂评价体系指南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智能制造 第2部分:智能工厂评价体系指南》,主管部门为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提供了智能工厂评价内容的指导,主要包括指标体系、评价指标、综合判定等。本文件适用于工业企业开展智能工厂综合能力自评及社会第三方评价。
起草单位
山东省计算中心(国家超级计算济南中心)、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乐陵市大数据分析研究中心、山东大学、山东省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山科数字经济研究院有限公司、临沂高新区鸿图电子有限公司、山东省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研究院、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技术中心、华高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山东科技大学、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山科产业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数字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研究院、山东中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成武易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
周鸣乐、贾芳、李利平、李敏、李刚、李旺、卞秀晗、张泽恺、韦伟、孙金洋、张敬林、冯峰、董火民、韩德隆、贺强、冯正乾、赵光磊、陈亮、刘一鸣、杜晓辉、邱晨、翟梦然、亓宁、张成、苏占智、王秉帅、张富纶、文志杰、席福存、张立杰、刘千龙、窦保娟、李维东、赵东方
相近标准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本网站所提供的电子文本仅供参考,请以正式出版物为准。电子文本仅供个人标准化学习、研究使用,不得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网络传播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