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T 358-2023 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系统设计运行条件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系统设计运行条件》由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自动驾驶系统设计运行条件的一般要求和基础元素。本文件适用于装备3级及以上的驾驶自动化系统的M类、N类汽车,其它类型车辆可参照执行。
起草单位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起草人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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