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T 3412-202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 燃煤发电项目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 燃煤发电项目》,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燃煤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规定、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燃煤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以石油、天然气等为燃料的发电项目参照执行。
起草单位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技术保障中心
起草人
王龙、赵哲、钱程、刘丽君、常晓宇、姚瑶、刘方明、张海军、王耀琳、朱瑞萍、白雪
相近标准
HJ2.1-201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708-201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钢铁建设项目HJ611-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制药建设项目HJ582-201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农药建设项目SL/Z705-2015水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导则DB11/T2308-202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碳排放DB11/T1927-202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医疗机构HJ/T89-200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石油化工建设项目DB11/T2058-20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汽车维修DB11/T1821-202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生物药品制品制造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本网站所提供的电子文本仅供参考,请以正式出版物为准。电子文本仅供个人标准化学习、研究使用,不得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网络传播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