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11/T 238-2023 县级社会治理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县级社会治理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由中共丽水市委政法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县级社会治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建设与管理的术语和定义、组织机构、场所设施、运行管理、日常管理、信息数字化以及监督、评价与改进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中心的建设与管理。
起草单位
中共丽水市委政法委员会、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
起草人
陈志斌、瞿茂贤、翁卫芬、卢向俊、洪大伟、周烨、李翔、池一林、应跃跃、吴雨晨
相近标准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本网站所提供的电子文本仅供参考,请以正式出版物为准。电子文本仅供个人标准化学习、研究使用,不得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网络传播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