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4/T 47-2023 无人水面艇近岸水质采样作业规范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无人水面艇近岸水质采样作业规范》由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无人水面艇近岸水质采样的无人艇技术要求、采样环境、采样人员、采样前准备、采样现场操作、样品保存、采样质量控制、采样数据记录和现场作业安全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无人水面艇进行近岸海水以及地表水的水质采样。本文件不适用于原位监测的采样,以及易吸附管壁、难以进行水样分装等特殊水质的采样。
起草单位
珠海云洲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东部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珠海生态环境监测站、广东中检源检测有限公司、江苏海洋大学
起草人
杨忠国、吕继方、刘宏、谢栩、刘志超、何志东、赖锦鸿、刘腾、张泽彬、麦振江、张云飞、任志涛、黄成、张传超、张斯玮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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