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 1503/ T0017-2023 市域社会治理成员单位督办工作规范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市域社会治理成员单位督办工作规范》,主管部门为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市域社会治理承办单位监督考核工作的督办机构职责、督办形式、工作要求和考核评价。本文件适用于各级市域社会治理机构和具有相关职能的部门对承办单位的监督考核工作。
起草单位
乌海市市域社会治理中心
起草人
杨振华、麻平、李翠霞、杭舟、钱坤、周文莉、李越、魏萌彦、付婧、李冬梅、孙远征、赵鹏燕
相近标准
DB15/T3003—2023市域社会治理成员单位综合评价规范DB15/T3002—2023市域社会治理平台运行规范DB15/T3004—2023市域社会治理指数体系规范DB64/T1666-2019信访督查督办工作规范DB32/T3335-2017社会治理联勤工作规范DB5109/T3-2020政府服务热线督办工作规范DB5109/T4-2020政府服务热线督办工作规范考核规范DB54/T0261-2021沙化土地治理成效监测指标DB3703/T12-2023市域内分散评标工作规范DB4117/T269-2019政府系统领导批示件督办工作规范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本网站所提供的电子文本仅供参考,请以正式出版物为准。电子文本仅供个人标准化学习、研究使用,不得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网络传播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