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T 1598.3-2023 低压线路电气火灾原因认定 第3部分:过负荷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低压线路电气火灾原因认定 第3部分:过负荷》由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认定低压线路电气火灾过负荷起火原因的技术要求,适用于消防救援机构对低压线路过负荷电气火灾的调查认定,其他机构可参照使用。
起草单位
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达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广元市消防救援支队、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阿坝州消防救援支队
起草人
陈硕、孟祥敏、程道鹏、郑效桥、向格、杨栩、张学楷、郑礼军、路欣欣、刘荔维、任青松、张文华、孙安来、陈路、张胜、唐佳、魏庆、王坚、张芷铭
相近标准
DB51/T1598.3-2013低压线路电气火灾原因认定导则第3部分:过负荷DB51/T1598.2-2023低压线路电气火灾原因认定第2部分:短路DB51/T1598.2-2013低压线路电气火灾原因认定导则第2部分:短路DB51/T1598.5-2013低压线路电气火灾原因认定导则第5部分:漏电DB51/T1598.1-2023低压线路电气火灾原因认定第1部分:必要条件DB51/T1598.4-2023低压线路电气火灾原因认定第4部分:接触不良DB51/T1598.5-2023低压线路电气火灾原因认定第5部分:接地漏电DB51/T1598.1-2013低压线路电气火灾原因认定导则第1部分:必要条件DB51/T1598.4-2013低压线路电气火灾原因认定导则第4部分:接触不良DB35/T1487-2015电力配网低压线路末端低电压提升装置通用技术要求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本网站所提供的电子文本仅供参考,请以正式出版物为准。电子文本仅供个人标准化学习、研究使用,不得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网络传播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