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4516-2023 新冠感染救治的呼吸支持类设备后处理操作规程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新冠感染救治的呼吸支持类设备后处理操作规程》由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新冠感染救治的呼吸支持类设备后处理的消毒要求、操作要求等。本文件适用于安徽省境内各级医疗机构。
起草单位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马鞍山十七冶医院、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起草人
张晓斌、周宇、于典、谢申菊、张慧、黄翠萍、姜义兵、赵巍、王飞、汪卓赟、杨忠良、梁林、李想、陶长龙、冯帅、程雷、申森、柴贝贝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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