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1312-2023 居民低碳出行碳减排量核算通则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居民低碳出行碳减排量核算通则》,主管部门为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标准规定居民低碳出行碳减排量核算的术语和定义、核算基本要求、核算范围与程序、碳减排量计算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居民采用步行、自行车、纯电动自行车、城市轨道交通、公共汽电车、氢燃料电池车等低碳出行方式替代乘坐更多温室气体排放的交通工具所产生的碳减排量的核算,其他类型低碳出行碳减排量的核算可参照执行。
起草单位
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浙江省价格研究所)、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
起草人
黄炜、张天佑、王诚、叶津宏、蒋建平、白鸿宇、邬梦晓俊、魏丹青、朱东锋、蒋玲茜、俞明东、郦依洒、吴海泽、林朗、王逸伦、肖相泽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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