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5/T 4695-2023 气象地理分区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气象地理分区》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气象地理分区的术语和定义、划分原则、分区及应用说明。本文件适用于新疆气象信息的地理分布描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气象服务信息可参照执行。
起草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候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台、新疆农业气象台
起草人
李海燕、杨涛、段春锋、吉春容、杨利贞、李娜、栾亚睿、余新杰、李迎春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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