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5/T 4658-2023 盐化低地草甸退化草地修复技术规范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盐化低地草甸退化草地修复技术规范》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盐化低地草甸退化类草地修复技术的术语和定义、盐化草甸退化草地诊断、退化草地修复方法、草地修复期管护与利用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盐化低地草甸退化类草地的人工促进修复(不包含近自然修复)。
起草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草原总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博乐市草原工作站、巴州草原工作站、和硕县草原工作站、塔城地区草原工作站、塔城市草原工作站、新疆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与农业节水研究所
起草人
闫凯、张云玲、李卫军、孙强、田新春、朱亚琼、田思瑶、宋玲钰、叶尔兰·阿克别克、管廷贤、王建国、李文利、刘兴义、尹彦龙、石国界、耿庆龙、巴音、古丽孜拉、巴吐尔·阿不都热合曼、傅强、加沙尔、刘岳含、王莉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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