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13/T 37-2023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技术规程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技术规程》,主管部门为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技术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工作流程、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所确定的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的安全利用、严格管控以及治理修复。
起草单位
广东省科学院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惠州市农业农村信息中心、惠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惠州市惠城区现代农业示范区服务中心
起草人
窦飞、李晓华、刘传平、邓建、谭建杰、罗慧芳、单翔宇、高双全、李志丰、曾琳雅、邱晓文、景美清、吴苗、李大伟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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