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05/T 1058-2023 价格行政处罚工作规范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价格行政处罚工作规范》,主管部门为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工作的总体原则、执法机构和人员要求、简易程序、普通程序、归档、运行保障、工作评价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执法机构对价格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本文件不适用于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后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起草单位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起草人
杨志强、吴沈、陈伟民、刘争、顾红、石云、尹京波、杨坚华、薛心宇、颜婷、李倩萍、史晓波、黄敏东、蒋涛、杨振宇、夏永华、许科、郭雯、葛爱国、何春光、胡镜仪、沈建林、黄海燕、周静、陈诚、尹振华、徐文娟、闫国、何奇勇、许杏元、谭露、祝嘉、冒纯纯、赵黎铭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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