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T 317.4-2023 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 第4部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队伍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 第4部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队伍》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重大活动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队伍的管理要求,包括总体要求、总体原则、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特殊要求和应急处置。本文件适用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简称“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执法人员队伍(简称“执法队伍”)、专职队伍和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人员(简称“快检人员”)的深圳市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起草单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起草人
陈建民、钟文添、王科、周华英、张春红、肖敏、吴泳灵、古志华、李文莉、邱嘉倩、袁源、李欢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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