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4/T 0289-2023 高原地区 安防视频监控设备技术要求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高原地区 安防视频监控设备技术要求》,主管部门为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高原地区的安防视频监控设备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西藏自治区境内海拔2000米以上至5000米高原地区使用的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中的安防视频监控设备。
起草单位
西藏大学
起草人
董志诚、舒金表、周维曦、张铁军、方贵明、程淼、李伟、肖伟、宋治华、王信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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