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4660-2024 政务服务差评处置工作规范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政务服务差评处置工作规范》,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政务服务差评处置的基本要求、分类、处置程序、结果运用、持续提升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全省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各类政务服务平台交办转办的差评处置工作。
起草单位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南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南通市质量技术和标准化中心、如东县栟茶镇综合服务中心、启东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通州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起草人
秦强、葛悦、彭杨、南磊、管昊昱、蒋永超、瞿建东、施燕飞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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