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医院公共卫生工作规范 第2部分:疾控机构医防融合工作指南
- 标准号:DB32/T 4659.2-2024
- 中国标准分类号:C50
- 发布日期:2024-01-09
-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20
- 实施日期:2024-02-09
- 技术归口: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代替标准:
- 批准发布部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准分类:医药卫生技术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江苏省
地方标准《医院公共卫生工作规范 第2部分:疾控机构医防融合工作指南》,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下简称“疾控机构”)医防融合工作的基本要求、组织管理、工作职责以及考核评价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省、市、县(区)三级疾控机构的医防融合工作。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京医科大学、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宿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昆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王福如、朱宝立、张岩、周信、陈新颖、陈晓军、姚防、刘芳、曹忠、钱国华、陈智高、吴雨晨、徐佳南、卞琳琳、佘权
DB32/T4659.1-2024医院公共卫生工作规范第1部分:医院公共卫生工作总则DB32/T4659.5-2024医院公共卫生工作规范第5部分:职业卫生DB32/T4659.8-2024医院公共卫生工作规范第8部分:基层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导DB32/T4659.7-2024医院公共卫生工作规范第7部分:放射防护DB32/T4659.10-2024医院公共卫生工作规范第10部分:健康教育DB32/T4659.11-2024医院公共卫生工作规范第11部分:医院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DB32/T4659.3-2024医院公共卫生工作规范第3部分:传染病防治DB32/T4659.9-2024医院公共卫生工作规范第9部分:生物安全与院感防控DB32/T4659.6-2024医院公共卫生工作规范第6部分:食品安全与食源性疾病DB32/T4659.4-2024医院公共卫生工作规范第4部分: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本网站所提供的电子文本仅供参考,请以正式出版物为准。电子文本仅供个人标准化学习、研究使用,不得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网络传播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