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359-2023 足浴服务卫生要求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足浴服务卫生要求》,主管部门为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足浴场所的卫生要求、管理要求和检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单独开设或设在其他场所内的提供洗脚、泡脚、足部按摩、足部保健等服务的公共场所。
起草单位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沐浴行业协会
起草人
莫伟文、毛洁、许慧慧、薛南平、张海云、罗静雯、刘倩、沈文源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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