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01/T 87.2-2023 公共服务领域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2部分:轨道交通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公共服务领域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2部分:轨道交通》,主管部门为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轨道交通公共场所标识英文译写的原则、译写方法和要求、书写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轨道交通公共场所标识英文译写。
起草单位
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郑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起草人
崔天麟、李梦岚、祖培翔、魏然、黄春晖、魏丹、赵爽、郭毅、王红印、陈俊亚、王华伟、郭银玲、王中心、郑丽娟、冯耀国、冯蕾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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