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16/T 61-2023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主管部门为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原则和要求、记录内容、音像记录、执法记录的管理与使用以及规范用语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行政执法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依法受委托实施行政执法的组织)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时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
起草单位
滨州市司法局
起草人
崔振兴、于亭亭、张志勇、单春丽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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