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16/T 60-2023 行政执法公示规范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行政执法公示规范》,主管部门为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行政执法公示的原则和要求、公示载体、公示内容、不得公示情形、8公示时限和动态调整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行政执法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依法受委托实施行政执法的组织)将行政执法信息通过一定的载体或者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公示。
起草单位
滨州市司法局
起草人
崔振兴、于亭亭、张志勇、单春丽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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