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0/ 656-2023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由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现有水泥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水泥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起草单位
重庆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重庆市水泥协会
起草人
陈敏、吴莉萍、彭超、吕平江、方维凯、李振亮、罗财红、郑坚、岳波、赵红静、吕改艳、张卫东、袁睿、谢耕、蔡锋、熊科、王同桂、龚玲、赵丽、张灿、李琨、陈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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