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0/ 1545-2023 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由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现有陶瓷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陶瓷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起草单位
重庆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
陈敏、吴莉萍、吕平江、吕改艳、蒲茜、罗财红、郑坚、翟崇治、张晟、李振亮、肖入峰、胡伟、陈渝、张丹、谢耕、刘丹丹、赵洁、赵红静、杨海蓉、潘平、李白雪、丁心湄、陈军辉、史鸿乐、陈强、徐晨曦、王成辉、冯小琼、姜涛、孙蜀、韩丽、王波、李英杰、李俊禧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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