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4590.1-2022 道路车辆 功能安全 第1部分:术语
内容简介
国家标准《道路车辆 功能安全 第1部分:术语》由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14SC29(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子与电磁兼容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本文件界定了GB/T 34590应用的术语和定义,以及缩略语。本文件适用于安装在除轻便摩托车外的量产道路车辆上的包含一个或多个电气/电子系统的与安全相关的系统。本文件不适用于特殊用途车辆上特定的电气/电子系统,例如,为残疾驾驶者设计的车辆系统。注: 其他专用的安全标准可作为本文件的补充,反之亦然。已经完成生产发布的系统及其组件或在本文件发布日期前正在开发的系统及其组件不适用于本文件。对于在本文件发布前完成生产发布的系统及其组件进行变更时,本文件基于这些变更对安全生命周期的活动进行裁剪。未按照本文件开发的系统与按照本文件开发的系统进行集成时,需要按照本文件进行安全生命周期的裁剪。本文件针对由安全相关的电气/电子系统的功能异常表现而引起的可能的危害,包括这些系统相互作用而引起的可能的危害。本文件不针对与触电、火灾、烟雾、热、辐射、毒性、易燃性、反应性、腐蚀性、能量释放等相关的危害和类似的危害,除非危害是直接由安全相关的电气/电子系统的功能异常表现而引起的。本文件提出了安全相关的电气/电子系统进行功能安全开发的框架,该框架旨在将功能安全活动整合到企业特定的开发框架中。本文件规定了为实现产品功能安全的技术开发要求,也规定了组织具备相应功能安全能力的开发流程要求。
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蔚来汽车(安徽)有限公司、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北京地平线机器人技术研发有限公司、舍弗勒(中国)有限公司、博世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英飞凌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爱驰汽车(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海拉电子有限公司、蜂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上海商汤临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耐世特汽车系统(苏州)有限公司、东软集团(大连)有限公司、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特时代电动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禾赛科技有限公司、华人运通(江苏)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内燃机研究所(天津摩托车技术中心)、华霆(合肥)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兴科迪科技(泰州)有限公司、北京百度智行科技有限公司、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
起草人
李波、张乐敏、付越、明月、张立君、杨虎、黄浩伟、张婵、邵海贺、王浩宇、赵田丽、韩冰、吴冠军、周东东、匡小军、陈波雷、曹永生、章爱琴、余建业、罗欢、刘畅、黄金、周宇、尚世亮、李江、李红波、白晓宇、姜兆娟、钱洋、童菲、孟令军、张祥、庄萍、吴少华、张红志、狄忠举、毕云天、杨红霞、郭凌崧、薛剑波、王志鹏、钱秋华、刘昆朋、吕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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