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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NAGS 016-2023 "洞庭香米"品牌评选规范

T/HNAGS 016-2023 "洞庭香米"品牌评选规范

T/HNAGS 016-2023

团体标准推荐性

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洞庭香米"品牌评选规范
  • 标准号:T/HNAGS 016-2023
    中国标准分类号:/A011
  • 发布日期:2023-02-01
    国际标准分类号:01.020
  • 实施日期:2023-03-01
    团体名称:湖南省粮食行业协会
  • 标准分类:谷物种植

内容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洞庭香米”品牌评选的总体要求、评选机构和职责、评选对象、申报条件、申报和受理、评选程序及要求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洞庭香米”品牌的评选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LS/T1218中国好粮油生产质量控制规范T/HNAGS013洞庭香米T/HNAGS015“洞庭香米”品牌管理规范评选应公开透明,包括评选过程、评选方法、评选指标等。评选专家选择应遵循回避原则,进行评选时不应带任何形式的偏见。对评选对象应遵循统一评选条件、统一评选程序。评选结果应建立对数据充分分析的基础上,以保证结论的科学性。“洞庭香米”品牌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品牌评选工作。评选组织机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受理企业及产品申报资料;——对申报单位和产品的资质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负责建设“洞庭香米”品牌产品专家评审队伍,组建评选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及产品进行评选,并形成品牌授权产品目录推荐名单。评选对象为湖南省环洞庭湖地区稻米产业联盟成员企业及产品。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三年内无失信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企业依法经营、管理规范。企业产品在省内外拥有良好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且产品销售状况良好,没有市场不良征信记录。企业原有产品商标应在品牌使用有效期内。企业产品必须是在湖南境内生产且符合T/HNAGS013要求的商品食用籼米。企业产品加工规范,且符合LS/T1218相关条款。使用人应为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优质籼米原粮基地或订单生产不少于5万亩。申报主体填写《区域公用品牌标识使用申请书》,并按照附录A的评选指标评分表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各1份,将申报资料交至“洞庭香米”品牌管理机构指定邮箱和指定地点。申报参评产品必须提交的基本材料如下:——“洞庭香米”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申请;——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统一信用代码复印件;——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申报产品最近半年内的质量检验检测报告原件;——申评需提交实物。申报企业应确保所提供材料可核查,并为评价实施方核查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包括支持必要技术手段进行验证。评选组织机构收到企业申报资料后,应初步核实资料是否齐全,确认是否受理。对未受理的企业,应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企业并注明退回原因,企业完善申报数据及证明材料后重新申报。检查申报企业所提供申报材料的完整性、一致性和符合性。检查申报企业所提供材料是否真实反映产品的质量和特性,并确保产品与市场销售的产品一致。检查申报企业所提供材料是否符合业界通行标准和规范。对初审合格的企业,按程序进入评选环节。“洞庭香米”品牌授权企业及其产品评选,采用100分制计分,评选后按分数高低排序,按照的规定划分等级,70及70分以上为合格。

起草单位

湖南省粮食行业协会、湖南省现代农业企业协会、湖南省标准化协会

起草人

杨永圣、申圭良、黎望华、曾凡荣、谷新、唐国伟、黄艾娜、刘纯、曾明会、毕敏、曾娟华、叶素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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