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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NAGS 017-2023 "洞庭香米"品牌标志设计与使用规范

T/HNAGS 017-2023 "洞庭香米"品牌标志设计与使用规范

T/HNAGS 017-2023

团体标准推荐性

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洞庭香米"品牌标志设计与使用规范
  • 标准号:T/HNAGS 017-2023
    中国标准分类号:/A011
  • 发布日期:2023-02-01
    国际标准分类号:01.020
  • 实施日期:2023-03-01
    团体名称:湖南省粮食行业协会
  • 标准分类:谷物种植

内容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洞庭香米”品牌的标志组成、标志图形和标志使用
本文件适用于“洞庭香米”品牌的标志设计与使用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T/HNAGS014洞庭香米T/HNAGS015“洞庭香米”品牌管理规范T/HNAGS01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应按照“洞庭香米”注册商标设计“洞庭香米”品牌标志,并符合注册商标相关使用管理要求。“洞庭香米”品牌标志见图1,由图形和文字两种要素组成:a)图形要素:图形是由年画鱼组成;b)文字要素:包括“洞庭香米”四个汉字及其英文。图1 “洞庭香米”品牌标志设计整体采用年画鱼图形,寓意年年有余,含生活富足、喜庆、祥和之感;稻穗融入鱼尾,米粒化作鱼头,象形结合精准表达了“洞庭香米”的产品属性、行业标识;鱼跃之势取意鱼跃龙门表达积极向上、朝气勃发的进取之心,与追求美好未来的期许;鱼形翅抽象写意三湘四水并融入湘剧长袖善舞的线条美感,丰富了地域内涵和精神属性。“洞庭香米”标志中的图形和文字的相关比例、大小和制图标准严格按本标准执行,不应随意更改。“洞庭香米”标志中文标准字相关比列、大小、制图标准应符合图3要求。应用企业应严格按标准使用,不应随意更改。获得“洞庭香米”品牌标志授权的企业可在其授权产品的下列载体上使用标志:a)产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b)产品销售门店和产品销售专区;c)企业产品宣传册、品牌网站、公众号、实体展示等宣传载体;d)企业名片、工作证、笔记本、席卡、票据等办公相关资料和用品;e)企业服装、杯子、围裙、布袋等参加活动或促销的物品。在产品销售门店和销售专区使用标志时,应符合T/HNAGS015的相关规定。使用要求使用标志时,可根据标志使用载体的形状和尺寸选择合适图形和文字组合方式,不可改变文字、图案等组成要素的内容、形状、比例关系和色值,可按比例放大或者缩小标志整体尺寸。应将标志设置在载体上易于识别和读取的部位,位置应排列在产品商标之前或之上,标志尺寸应不大于国家认证标识。在印刷标志时,附着媒介的底色不应影响标志的标准色相,不应透叠其他色彩和图案。可采用模压、模制、丝印、喷漆、蚀刻、雕刻、烙印等方式在产品本体、产品包装或产品铭牌上加施标志。标志和广告语组合使用应符合品牌管理的规定。

起草单位

湖南省现代农业企业协会、湖南省粮食行业协会、湖南省标准化协会

起草人

毕敏、杨永圣、申圭良、黎望华、谷新、曾凡荣、黄艾娜、刘纯、曾明会、曾娟华、叶素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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