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I 017-2023 离子型稀土矿区土壤生态功能恢复技术指南
内容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离子型稀土矿区土壤生态功能恢复的基本原则、整地要求、土壤改良要求、植物配置要求、水土保持要求、效果评估及管理措施等
本文件适用于因浸矿导致植被破坏、土壤退化的离子型稀土矿区场地的生态恢复工作5.1矿区土壤生态功能恢复工作开展前,宜进行整地,遵循挖高填低、削坡放缓的原则,对矿区规划治理范围内的土地进行平整。5.2整地技术可参考GB/T16453.2,整地过程中,宜同时考虑灌排设施,参考GB/T16453.4,同步建设。5.3场地边坡大于25°时,宜参考GB/T38360-2019进行坡面治理工程建设。6.土壤改良要求6.1宜根据浸矿废弃场地土壤的总体情况采用环境友好的改良材料,土壤改良材料质量和有毒有害元素含量宜符合NY/T3034-2016土壤调理剂通用要求和GB38400-2019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6.2施用有机肥对土壤进行改良时,宜符合NY/T525;生物有机肥宜符合NY/T884;沼肥施用宜符合NY/T2065;复合肥料宜符合GB15063;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宜符合GB18877。6.3施用微生物菌剂对土壤进行改良时,农用微生物菌剂宜符合GB20287的要求;复合微生物菌剂宜符合NY/T798。6.4施用土壤保水剂,宜符合NY/T886农林保水剂的要求;生物炭及其改性材料宜符合NYT_3041的相关要求。6.5离子型稀土浸矿场地土壤改良推荐方案a)土壤基质调节:生物炭、沸石、凹凸棒、腐熟肥、有机肥;b)土壤肥力调节:有机肥、无机肥、复混肥料、液态沼肥、缓释肥;c)土壤生态功能调节:微生物菌剂、微生物肥料、生物有机肥。6.6土壤改良后宜满足以下条件a)容重0.8g/cm3~1.2g/cm3;b)有效持水量大于40%;c)pH值大于5.5;d)硫酸根含量低于500mg/kg;e)具有良好的团粒结构;f)具有良好的渗透性、保水性和保肥性。
起草单位
江西理工大学、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江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规划院、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国家地质试验测试中心、南京大学、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赣州锐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挺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周丹、陈明、王兴祥、王涛、韦朝阳、朱晓华、黄蕾、罗仙平、刘俊、余水静,王春英、潘涛、罗武辉、邹志强、方新栋、宁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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