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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I 015-2023 典型大宗固体废物土壤化利用技术导则

T/CI 015-2023 典型大宗固体废物土壤化利用技术导则

T/CI 015-2023

团体标准推荐性

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典型大宗固体废物土壤化利用技术导则
  • 标准号:T/CI 015-2023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N772
  • 发布日期:2023-02-2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30.10
  • 实施日期:2023-02-20
    团体名称: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
  • 标准分类:固态废物环境治理业

内容简介

本文件提供了典型大宗固体废物进行土壤化的总则、工作程序、技术实施规范、土壤化产物污染控制、过程管理、使用规定和标准分级等相关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八个品类典型大宗固体废物的土壤化利用、功能退化废土以及工程施工弃渣土的土壤化
4 土壤化工作一般规定针对特定固体废物土壤利用发布的专用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其处理、利用、土壤化过程执行专用环境保护标准。土壤化所使用的固体废物根据GB5085以及HJ298要求鉴别后不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传染性、反应性中一种或多种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且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工作程序功能退化废土及典型大宗固体废物土壤化工作可划分为土壤化可行性分析、方案论证、技术实施、产品质量管理和长效控制五个阶段,主要的土壤化工作程序见图1。可行性分析基于国家和地方土壤环境以及固体废物资源化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规划等资料。基于国内外典型大宗固体废物、功能退化废土以及工程施工弃渣土再利用研究进展,结合工程技术成熟度,创新土壤化利用方式,分析并确定技术、经济、社会三个方面的可行性。分析内容主要包括:分析有关国家政策方针、标准规定以及社会需求,明确典型大宗固体废物、功能退化废土以及工程施工弃渣土的土壤化利用在促进高质量发展方面的重要意义;分析典型大宗固体废物、功能退化废土以及工程施工弃渣土的理化特性,明确污染物控制、生态功能恢复或重构、土壤化技术开发可行;分析土壤化产物与副产物可能的环境影响途径,基于用土环境并参考标准HJ964初步评价生态影响。方案编制与论证应紧紧围绕土壤化关键技术与创新编制土壤化方案(设计)以保证土壤化工作顺利开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概述、关键技术与创新、项目建设与实施、环境影响评价、产品质量控制、组织与管理等,同时编制多种可供选择的替代方案。基于场地中试试验结果,通过组织征求领域专家意见,从社会需求、技术与管理、产品质量以及综合效益四个方面作出肯定的结论。典型大宗固体废物土壤化方案(设计)编写大纲见附录A。典型大宗固体废物土壤化方案论证内容主要包括:废物处理和土壤化利用两方面的需求;土壤化关键技术创新性与成熟度以及过程管理的协调性;土壤化产物中污染物的环境效应以及基于用土要求的质量控制;预期实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技术实施技术实施前需进行中试验证,包括扩大化试验、小量中试和批量生产,验证内容包括生产工艺、生产设备、产品质量、研发遗留问题等。中试部门分析是否转入批量应用环节,并基于中试验证报告提出建议与解决方案。土壤化过程应满足本文件和国家环境保护的要求,技术实施过程中的设计、施工以及设备运行还应满足安全、高效、节能的要求。生产过程中需衔接和协调原料、资金、设备等方面的管理,通过招聘和培训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培训工人保证项目投产与运行。产品质量控制土壤化产物的质量控制包括固体废物主要污染物和土壤健康指标,主要污染物严格执行本文件9.1所规定的风险限值。基于用土需求,结合理化性质、土壤生物活性、生态功能综合评价产品质量,并实时反馈给生产部门。4.7长效控制4.7.1需基于土壤化产物和使用地特征建立污染物控制与理化特性改良调理预案。4.7.2在使用后5年内需进行3次及以上的土壤理化性质、污染物特征以及地质条件变化监测活动,结合使用地周边生态环境变化评价产品使用影响,确保土壤生态长效稳定运行。4.7.3鼓励废物资源化技术革新,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提升土壤化利用智能化管理水平。4.7.4多部门多级联动落实废物土壤化工作,健全废物收集、处理、土壤化实施情况的管理机制,对技术与安全管理人员实行责任制管理。

起草单位

昆明理工大学、江西理工大学、深圳市景泰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起草人

瞿广飞、罗仙平、吴 锋、杨晨光、康建雄、刘家臣、罗才贵、周 丹、姜刘志、周连宁、徐婷婷、郑锐滨、韩正平、姜 薇、董 鹏、陈帮金、李军燕、陈远翔、吴丰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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