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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AASS 028-2022 宁夏规模奶牛场牛魏氏梭菌病防控技术规程

T/NAASS 028-2022 宁夏规模奶牛场牛魏氏梭菌病防控技术规程

T/NAASS 028-2022

团体标准推荐性

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宁夏规模奶牛场牛魏氏梭菌病防控技术规程
  • 标准号:T/NAASS 028-2022
    中国标准分类号:/A011
  • 发布日期:2022-11-12
    国际标准分类号:01.020
  • 实施日期:2022-12-16
    团体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农学会
  • 标准分类:谷物种植

内容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宁夏规模奶牛场牛魏氏梭菌病预防性消毒、综合诊断、预防接种与控制等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宁夏规模奶牛场牛魏氏梭菌病的防控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牛魏氏梭菌病bovinebotulism是指由不同血清型的魏氏梭菌引发牛的一种急性、致死性传染病。4 预防性消毒4.1 消毒时机对规模奶牛场圈舍、场地、用具等进行每周至少一次消毒,以达到预防牛魏氏梭菌病的目的。4.2消毒剂的选择严格按消毒剂的使用说明来配制消毒液,宜现配现用,消毒药要定期更换,严禁酸碱消毒液混合使用。一般消毒剂均能杀死魏氏梭菌繁殖体,但其芽孢抵抗力很强,需使用高浓度高效消毒剂进行消毒,如20%漂白粉、3%-5%氢氧化钠。4.3消毒对象包括运动场、产房、采食区、挤奶台、生产区道路、犊牛岛、饮水台等区域。5 综合诊断5.1 现场诊断病牛不表现出任何前驱症状,急性发病,病程短促。一些病牛可表现出急卧急起,伴有腹痛、食欲不振或者废绝,反刍明显减弱,甚至完全停止;四肢乏力,行走摇晃或者呈卧地状,肌肉震颤,耳鼻端发凉,呼吸困难,最终倒地而发生死亡。根据急性死亡、病程急促和前述其他症状,可以现场初步诊断为该病。5.2 流行病学调查本病的病原体为梭菌属的产气荚膜梭菌。该细菌在自然界分布极广,是土壤性病原微生物的一种,其所产生的外毒素对疾病的发生与发展起到关键作用。奶牛对魏氏梭菌具有易感性,常表现为散发性,有较高的病死率,对奶牛养殖产生较大损失。病牛是主要传染源,可从粪便排出大量病原菌,从而污染外界环境并可以存活很长时间。本病常本病主要经过水平方式进行传播,病原菌可污染饲草料及饮水后经消化道感染健康牛。气候、饲养环境突然发生改变,或者突然更换饲料等,都会诱发本病。5.3 病理学诊断病死牛尸体外观以及营养状况良好,部分病例口鼻腔出现泡沫,混有血沫,肛门外翻带有血沫;肝脏、脾脏发生肿大,质地变脆易碎,有时伴有局灶性坏死;心脏、肺脏、肾脏及肠道发生不同程度的出血性炎症反应;全身淋巴结发生程度不同的肿大,有些伴有出血。5.4 细菌学诊断按NY/T541的规定采样,采用革兰氏染色镜检的方法,结合细菌学染色特性、细菌形态学等特点进行判断。在有条件的实验室,将所采集的主要脏器组织接种于肉肝汤,在厌氧条件下进行培养,再取培养物在绵羊鲜血琼脂平皿上接种培养,出现溶血环,然后挑取单个菌落用于纯培养,并进行染色镜检。纯培养物染色镜检,可发现呈革兰氏阳性粗大杆菌,少数形成芽孢。5.5 血清学诊断采用毒素抗毒素中和试验的方法,对可疑病例的样品处理后与已知的魏氏梭菌抗毒素混合后,将此混合物接种健康小鼠,经过24小时以上的观察期。根据试验小鼠的健活或死亡情况记录结果,以此判断是否存在魏氏梭菌感染及由何种血清型魏氏梭菌引发感染。5.6 分子生物学诊断对出现症状的可疑牛只,可采集粪样、脏器组织等,采用分子生物学PCR技术或实时荧光定量PCR技术进行检测与诊断,还可鉴别出魏氏梭菌的血清型。6 预防与控制6.1 预防措施6.1.1科学饲喂在保障良好的饲料原料品质的基础上,应科学制定日粮配方,保证日粮的全价性,提高奶牛抵抗力。避免持续饲喂富含蛋白、淀粉的日粮,减少奶牛魏氏梭菌病的诱发因素。6.1.2日常消毒奶牛场做好平时的预防消毒工作,并在间隔2~3个月后更换消毒剂。6.1.3预防接种结合奶牛魏氏梭菌病的发病特点及流行病学规律,规模奶牛场应于每年3月份及9月份实施牛梭菌病疫苗的免疫接种。接种途径及接种剂量等参照疫苗使用说明书。6.2 控制措施6.2.1随时消毒在规模奶牛场出现可疑病例或确诊病牛后,应对其停留过的场地、污染区域进行随时消毒,对其粪便及分泌物进行严格消毒处理。6.2.2紧急接种对发生并确诊牛魏氏梭菌病的牧场,应对健康及假定健康牛只采用与引发本次魏氏梭菌病血清型相一致的梭菌疫苗,进行计划外应急性接种。出现症状的牛只不予接种。6.2.3病死牛的无害化处理奶牛魏氏梭菌病可引发患牛的死亡。按照农业部农医发〔2017〕25号相关规定,病牛死亡后的尸体应由指定车辆运往无害化处理厂进行处置。病死牛尸体禁止解剖,肌肉组织及内脏下杂禁止食用、销售。

起草单位

宁夏大学、宁夏回族自治区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宁夏回族自治区畜牧工作站、宁夏回族自治区兽药饲料监察所、宁夏农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卫市动物疾控中心、吴忠市利通区疾控中心、石嘴山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贺兰县动物疾控中心、灵武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宁夏优源润泽牧业有限公司、宁夏昊恺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宁夏优牧源农牧有限公司。

起草人

许立华、王玲、李继东、赵洪喜、王桂琴、白丽娟、周海宁、李知新、陈东华、李鑫、伏耀明、冯兴明、李永琴、马小静、熊新雪、杨建国、厉龙、周佳敏、田佳、朱继红、毛春春、张宇、脱征军、温万、刘维华、虎雪姣、任宇佳、周吉清、杜爱杰、张立强、王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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