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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ZJPLH 02-2022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中江白芍生产技术规范》

T/ZJPLH 02-2022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中江白芍生产技术规范》

T/ZJPLH 02-2022

团体标准推荐性

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中江白芍生产技术规范》
  • 标准号:T/ZJPLH 02-2022
    中国标准分类号:/A017
  • 发布日期:2022-09-06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20
  • 实施日期:2022-09-07
    团体名称:中江县农业公共品牌联合会
  • 标准分类:中药材种植

内容简介

5、产地环境条件5.1气候条件中江白芍适宜四川盆地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年平均气温16.7℃左右,年平均日照时数1163h左右,年均降雨量841.8mm左右,年无霜期282d左右。5.2环境条件环境应符合DB51/T1068-2010的规定。以丘陵和低山区的紫色土类为宜,以土体厚度≥50cm、灌溉方便、疏松湿润、肥力中等、pH7.0-8.0的二夹泥土为佳。忌选白芍重茬地、菜园地、豆茬地。6.5.3.2施肥种类施用肥料应符合DB51/338-2003的要求。6.6.4化学防治农药使用应符DB51/337-2003的要求。8.3药材品质要求8.3.1外观性状8.3.1.1熟芍干品根粗状结实,呈圆柱形,粗细较均匀,顺直或稍弯曲,两端平截,长5-18cm。直径0.5-2.5cm。外皮类白色或粉红色,质地坚实,不易折断,断面较平坦,类白色,形成层环明显,细腻光润、角质样,中间有菊花纹。气味微苦,酸。8.3.1.2生芍干品根粗状结实,呈圆柱形,外皮棕褐色,有纵皱纹及细根痕。质坚实而重,不易折断,断面较平坦,类白色,形成层环明显,射线放射状。9产品要求9.1理化要求表1中江白芍理化要求序 号 项   目 指  标1 芍药苷(C23H28O11),% ≥2.02 水分,% ≤14.03 总灰分,% ≤4.04 水溶性浸出物,% ≥22.09.2卫生指标表2 中江白芍卫生要求序  号 项     目 指标1 铅,mg/kg ≤52 镉,mg/kg ≤13 砷,mg/kg ≤24 汞,mg/kg ≤0.25 铜,mg/kg ≤206 二氧化硫残留量,mg/kg ≤4007 甲胺磷 ≤0.058 甲基对硫磷 ≤0.029 对硫磷 ≤0.0210 久效磷 ≤0.0311 磷胺 ≤0.0512 六六六 ≤0.113 滴滴涕 ≤0.114 杀虫脒 ≤0.0215 除草醚 ≤0.0516 艾氏剂 ≤0.0517 狄氏剂 ≤0.0518 苯线磷 ≤0.0219 地虫硫磷 ≤0.0220 流线磷 ≤0.0221 蝇毒磷 ≤0.0522 治螟磷 ≤0.0223 特丁硫磷 ≤0.0224 氯磺隆 ≤0.0525 胺苯磺隆 ≤0.0526 甲磺隆 ≤0.0527 甲拌磷 ≤0.0228 甲基异柳磷 ≤0.0229 内吸磷 ≤0.0230 克百威 ≤0.0531 涕灭威 ≤0.132 灭线磷 ≤0.0233 氯唑磷 ≤0.0134 水胺硫磷 ≤0.0535 硫丹 ≤0.0536 氟虫腈 ≤0.0237 三氯杀螨醇 ≤0.238 硫环磷 ≤0.0339 甲基硫环磷 ≤0.0310检验方法10.1感官检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有关规定执行。10.2理化检验10.2.1中江白芍芍药苷(C23H28O11)的测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高效液相色谱法执行。10.2.2水分的测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有关规定执行。10.2.3总灰分的测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有关规定执行。10.2.4水溶性浸出物的测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有关规定执行。10.3卫生指标检验10.3.1铅的测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有关规定执行。10.3.2镉的测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有关规定执行。10.3.3砷的测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有关规定执行。10.3.4汞的测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有关规定执行。10.3.5铜的测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有关规定执行。10.3.6二氧化硫残留量的测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有关规定执行。10.3.7甲胺磷的测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有关规定执行。10.3.8甲基对硫磷的测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有关规定执行。10.3.9对硫磷的测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有关规定执行。10.3.10久效磷的测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有关规定执行。10.3.11磷胺的测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有关规定执行。10.3.12六六六的测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有关规定执行。10.3.13滴滴涕的测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有关规定执行。10.3.14杀虫脒的测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有关规定执行。10.3.15除草醚的测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有关规定执行。10.3.16艾氏剂的测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有关规定执行。10.3.17狄氏剂的测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有关规定执行。10.3.18苯线磷的测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有关规定执行。10.3.19地虫硫磷的测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有关规定执行。10.3.20硫线磷的测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有关规定执行。10.3.21蝇毒磷的测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有关规定执行。10.3.22治螟磷的测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有关规定执行。10.3.23特丁硫磷的测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有关规定执行。10.3.24氯磺隆的测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有关规定执行。10.3.25胺苯磺隆的测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有关规定执行。10.3.26甲磺隆的测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有关规定执行。10.3.27甲拌磷的测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有关规定执行。10.3.28甲基异柳磷的测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有关规定执行。10.3.29内吸磷的测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有关规定执行。10.3.30克百威的测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有关规定执行。10.3.31涕灭威的测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有关规定执行。10.3.32灭线磷的测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有关规定执行。10.3.33氯唑磷的测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有关规定执行。10.3.34水胺硫磷的测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有关规定执行。10.3.35硫丹的测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有关规定执行。10.3.36氟虫腈的测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有关规定执行。10.3.37三氯杀螨醇的测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有关规定执行。10.3.38硫环磷的测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有关规定执行。10.3.39甲基硫环磷的测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有关规定执行。12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12.1标志按GB7718-2011的有关规定执行。包装物上应标注产品名称、产地、规格、等级、净重、毛重、生产者、生产日期及批号、产品标准编号。12.2包装包装材料应洁净、干燥、无污染、无异味,技术指标应符合GB/T6543-2008、GB9693-88的规定;包装材料主要有包装箱、塑料袋、麻袋、竹筐等;包装规格按传统习惯或客户要求而定。12.4贮存12.4.1贮存要求白芍的贮存应有专门的仓库,技术指标应符合SB/T11094-2014的规定,产品存放在清洁、干燥、阴凉、通风、无异味的专用仓库中,仓库内温度控制在25℃以下,相对湿度≤70%,商品含水量≤14%。

起草单位

中江县农业公共品牌联合会

起草人

谢显莉、邹章满、袁书新、袁涛、何德中、童晓清、顾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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