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VEFA 05004-2020 上海市菜篮子工程专用车外观制式涂装规范
内容简介
本规范规定了上海市菜篮子工程专用车的外观制式的涂装样式、涂装要素、涂装要求、实验方法、检验规则等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上海市菜篮子工程专用车的外观制式的涂装和检验
4涂装式样专用车车头部分为绿色,箱体部分主色为白色,外观制式由专用车标识、专用车字符等要素组成。箱体上不得出现其他标识。5涂装要素5.1.1标识图案专用车图案由S、白玉兰、禾苗、“菜篮子工程专用车”等图文组成。5.1.1标识尺寸专用车标识采用统一尺寸,规格为470*290mm。5.1.3标识颜色专用车图案的颜色:底色为黄色(#FFE100),禾苗部分为绿色(#14735C),白玉兰标志为白色,S为白色,“菜篮子工程专用车”为红色(#D80C18)。5.1.4标识字体专用车字体“菜篮子工程专用车”为仿宋简体。5.1.5标识位置专用车标识位置:在车厢两扇后门中部分别贴菜篮子工程专用车图标。5.2.1字符布局专用车字符在车厢左右侧面贴膜,上行:上海市菜篮子工程,下行:专用车;整个字符要求上下左右均为居中位置。5.2.2字符字体专用车字符“上海市菜篮子工程专用车”采用方正粗圆字体,其中“专用车”为方正粗圆加斜体。5.2.3字符尺寸小型车(核定载质量2吨及以下):“上海市菜篮子工程”为300*300mm,“专用车”为420*300mm。大型车(核定载质量2吨以上):“上海市菜篮子工程”为400*400mm,“专用车”为460*460mm。5.2.4字符间距小型车:“上海市菜篮子工程”间距250mm,“专用车”间距700mm,上下间距300mm。大型车:“上海市菜篮子工程”间距300mm,“专用车”间距800mm,上下间距350mm。5.2.5字符颜色专用车字符为绿色(#14735C)。6、涂装要求6.1专用车涂装方式涂装要素对应的涂装方式详见表涂装要素 涂装方式图案标识 贴膜字符“上海市菜篮子工程专用车” 贴膜反光条 贴膜或安装6.2涂装材料要求6.2.1专用车贴膜的要素以柔韧性反光膜为材料。6.2.2专用车贴膜材质要求:表面防水、耐剐蹭、耐腐蚀,表面光亮,颜色鲜艳不褪色,具有较强的反射效果,自身不具有反光功能,并且其耐候性需满足:户外3年以上。6.2.3专用车贴膜应和车身表面贴服粘牢,没有气泡、皱褶、翘角等缺陷。7试验方法与规则7.1试验基本要求如无特殊说明,以下试验应在环境温度为18℃~28℃,相对湿度不大于75%的条件下进行。如无特殊说明,试验用样品应是粘贴在钢板上的专用车标识,所有样品应在常温下放置24h后才能进行试验。7.1.2规格尺寸检查专用车标识的主要尺寸的检验,用精度为1mm的直尺测量,应符合5.1,5.2的要求。7.1.3图案检查在环境光照度不低于150lx的条件下,面对专用车标识目视观察,应符合5.1,5.2的要求。7.1.4外观检查在环境光照度不低于150lx的条件下,面对专用车标识目视观察,应符合6.2的要求。7.1.5防粘纸的剥离性能检查按GB/T18833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6.2的要求。7.1.6耐温度性能试验应符合6.2的要求。7.1.7耐盐雾腐蚀性能试验应符合6.2的要求。7.1.8耐水浸性能试验将粘贴在钢板上的专用车标识放置在50℃±2℃的水中30min,图案朝上距离水面50mm。试验结果应符合6.2的要求。7.1.9抗冲击性能的检验按GB/T18833中的规定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6.2的要求。7.2检验规则按照7.1规定的所有试验项目进行检验,全部项目符合要求则判定为合格;否则判定不合格。
起草单位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蔬菜食用菌行业协会
起草人
史明、郭笑捷、孙延东、孙占刚、时键、曹栩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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