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09/T 1207.2-2022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 第二部分:房屋建筑工程文件归档和档案移交范围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建设工程档案管理 第二部分:房屋建筑工程文件归档和档案移交范围》,主管部门为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界定了房屋建筑工程文件归档和档案移交范围的术语和定义,明确了分类,规定了要求及文件归档和档案移交范围。本文件适用于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市、县(市、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含档案室,下同)等在盐城市城乡规划区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活动。园林绿化、水利、交通等工程可参照本文件编制。
起草单位
盐城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射阳县城建档案馆、盐都区城建档案馆、东台市城建档案馆、大丰区城建档案馆、
起草人
陈着、李骏、易翠霞、苏晨蔚、胡惠、刘晓东、许定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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