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T 2876-2022 彩灯(自贡)制作及展览展示工作行为要求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彩灯(自贡)制作及展览展示工作行为要求》由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彩灯(自贡)制作及展览展示工作行为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总体要求、彩灯设计、彩灯制作、彩灯布展、彩灯守展、彩灯撤展、工作行为可追溯控制。本文件适用于彩灯(自贡)制作及展览展示工作的生产企业、展览展示单位与从业人员。
起草单位
自贡灯彩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灯彩教育管理有限公司、自贡亘古龙腾科技有限公司、自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自贡海天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智拓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起草人
黄建兵、黄德春、陈家鸣、刘云、周宪、徐昌权、喻声梅、聂斌、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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