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3761.27-2021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27部分:阳性物品污染场所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27部分:阳性物品污染场所》由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适用于加工、装卸、运输、贮存及销售等环节中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物品污染或可能污染的场所采取的应急处置;环境样品检测阳性时可参照执行。
起草单位
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草人
杨海兵、王海涛、陈学良、朱轶姮、陈立凌、沈强、王建书、郑艳敏、宋彬、黄志征、张钧、张春野、刘芳、杨波、胡佳、夏瑜、张利明、周晓龙、许圆、高函昌、邴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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