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944.3-2010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第3部分: 商场市场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第3部分: 商场市场》由青海省公安厅消防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适用于青海省行政区域内总建筑面积200 m2以上(含本数,下同)的商场和建筑面积200 m2以上或摊位50个以上的室内市场、占地面积500 m2以上或摊位100个以上的室外市场。
起草单位
青海省公安厅消防局、
起草人
刘江民、林铁刚、朱升武、火花、薛钢、李庆业、崔春起、贾云、伊万亮、韩玉平、李占新、沈显铭、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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