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 1837-2016 集装箱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集装箱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现有集装箱制造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集装箱制造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投产后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
起草单位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华南理工大学、
起草人
张晖、廖程浩、甘云霞、唐喜斌、王沛涛、赵秀颖、张永波、叶代启、何梦林、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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