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T 1795-2018 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运行规范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运行规范》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标准规定了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组织、场所、设施设备、诉讼服务大厅运行要求、诉讼服务网运行要求、12368诉讼服务热线运行要求、服务评价与改进。本标准适用于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诉讼服务工作。
起草单位
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
起草人
姚丽青、李海晏、沈小放、陈光华、杨天春、林玮玮、黄志强、王彬彬、张志历、林孟朝、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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