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310007-2021 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规范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规范》由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浙江省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适用于长江三角洲区域企业开展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工作。
起草单位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起草人
张钢锋、周飞、张敏、邬坚平、王鑫、卜梦雅、楼振纲、徐志荣、冯彬、陶少波、王乐、费波、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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