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1/T 1455-2021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技术规范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技术规范》由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的术语和定义、治理恢复、监测、工程验收及结论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陕西省行政区内生产矿山(放射性矿产除外)的治理恢复与工程验收,历史遗留等矿山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起草单位
陕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陕西省地质灾害中心)、中国地质调查局西部绿色发展研究院、陕西生态产业有限公司、西北有色勘测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
陈建平、李成、杜江丽、彭捷、仵拨云、姬怡微、贾少杰、杜岳鸿、高帅、孙魁、宁建民、郑苗苗、曹满红、张坤、赵刘会、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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