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 1384-2005 舰船用柴油机空气冷却器规范
内容简介
本规范规定了舰船用柴油机空气冷却器(以下简称空冷器)的要求、质量保证规定和交货准备等。 本规范适用于水侧设计压力不大于0.5MPa、进口设计温度为32℃,空气侧设计压力不大于0.35MPa、设计温度不高于270℃,冷却介质为海水、被冷却介质为增压空气的空冷器的设计、制造和检验。
起草单位
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营口船舶辅机厂、湖北登峰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吉达热工机械有限公司
起草人
李军、刘士文、仲崇欣、徐敬辉、汤健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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