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5374-2008 火力发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
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编写火力发电厂(以下简称发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的基本工作内容、编写深度及程序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发电厂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项目。
起草单位
电力规划设计总院;西北电力设计院;浙江省电力设计院;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
起草人
谢秋野、杨旭中、黄宝德、初继光等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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