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PEP 1001-2017 绿色家具产品
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家具类产品的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室内家具与配件,包括可移动的、手提式或固定到墙壁上的家具与配件产品,用于布置房间的产品以及室内用的门1.产品所使用的主要木材不得来自受保护的天然林,不得使用珍贵树种;2.木材应经过处理;3.不得使用经过灭真菌剂处理的木材;4.产品所使用的人造板材应选用甲醛释放量≤0.5(mg/L)(干燥器法);5.所用材料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6.强调产品包装的环保性;7.着重强调产品应有完整的《使用说明书》;8.提强调了产品“使用寿命”要求;9.规提出了产品最终处理要求;
起草单位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产品质量检测技术研究院、天津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北京金隅天坛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欧派商贸有限公司、天津永利达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区利华办公家俱有限公司、天津恒美实业有限公司、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了童凯、张学语的支持和帮助
起草人
张义丞、王毅、高亮、陈旭、史洪涛、张赟城、马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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