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 5836-1983 航空直流电动机构基本技术要求
内容简介
本标准适用于28.5伏直流电源系统*或115伏400赫,交流电源系统的直线电动机构;本标准规定了额定负荷不大于1600公斤的直线电动机构的设计和技术性能的一般要求。适用于新品研制及其批生产。
起草单位
起草人
相近标准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本网站所提供的电子文本仅供参考,请以正式出版物为准。电子文本仅供个人标准化学习、研究使用,不得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网络传播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相关推荐
-
现行
-
现行
-
现行
-
现行
-
现行